什麼是契約?日常生活中很多發生事都是契約,在上班路上買一份早餐就是一個簡單的契約。那簽訂一份國貿經銷、代理合約呢?必要先了解經銷和代理差別。
講師 賴安國所長
現任 巨群國際專利商標法律事務所所長
契約定義
雙方當事人間以合意訂定其權利義務,用以共同履行的一種法律行為。例如:在下班路上汽車沒油了!去加油站加油,或是課後突然口渴想喝飲料,到便利商店買飲料,這就簡單契約的概念。
台灣法律中沒有經銷的相關法律是介於買賣及委任的法律之間,因此在合約中需要更仔細一些,在合作上較不容易發生爭執。
英文合約種類
Agreement(協議書):比較寬鬆,為了達成協議,各方只需就其相對的權利和義務達成共識。
Contract(契約):比較嚴謹,會有特定的報價、雙方條件(須形成具有約束力的協議)、對價關係(貨幣、商品或服務形式等等)、簽約人是否能夠代表公司(一般自然人完整簽約人20歲)、需符合法律規範(例:賭債非債:法律上是不用償還,因為賭博是非法的)等等條件。
Letter of Intent(意向書)、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(備忘錄):應視內容是否內容很確定接近合約會具有法律效益的,技巧需要將日期放進去。像大型企業合作意向書一部份是宣傳一部分。
「代理?經銷?傻傻分不清楚!」
代理商為代表原廠簽約,合約以原廠跟買方有關係,中間代理人無需負責,代理商主要利潤為佣金,無產品價格控制能力。
經銷商,合約則為經銷商跟買方有關係,原廠無需負責,經銷商主要利潤來自於差價,經銷商有能力控制價格,原廠只能給予建議價格無法強制控制價格,但經銷商須事先買貨、囤貨,原廠給予較好的進貨條件並協助提供資源並可用原廠商標打廣告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