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為什麼經濟指標成長,但整體性企業主與勞工無感,產業結構與往昔不同,經濟成長部分,會集中在金字塔頂端的大公司與個人財富手上,中小企業與基層勞工並無法實質受惠,帶來是物價上漲,中小企業與員工感受不道外,壓力是更大。未來的走勢會大者恆大,小者恆小,不會是理想中全民均衡成長。也因應這樣的趨勢,勞動法令會再次修法,讓勞資雙方都不滿意。
2018年勞基法修正案,將於2018年3月正式啟用。主要重點有三個工時、考勤、休假的計算。

講師
仲悅企管顧問有限公司 吳桂龍 總經理


回顧2017年勞基法一例一休

  • 雇主發給工資時,提供勞工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。(例:工資領條要依規定寫清楚加班、特休應休與已休時數等)
  • 提高休息日出勤工資並將出勤時數納入每月延長工時總數計算,避免勞工過度勞動。(例:正常班星期六要2小時工資要4小時,4小時工資要8小時) (2018年已修正時數核實計算)
  • 輪班制勞工換班之休息時間至少應有11小時。(例:今天大夜班明天是中班中只間隔8小時) (2018年已修正可有條件申請8小時)
  • 從變形工時上建構週休二日之明確法源並兼顧各業勞工之不同需求。
  • 國定假日有12天回歸內政主管機關相關規定之一致性規範。(例:在國定假日上班要算加班)
  • 提升並強化勞工特別休假權益。
  • 有效處理申訴案並強化保障申訴勞工之權益,提高罰則。

2018年勞基法修正案通過 (2018年3月正式啟用)

1.七休一鬆綁
經過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,且經勞動部指定行業,可以將例假於每7日之週期內調整,最長可量上12天,勞資會議同意, 30人以上公司要備查。

2.休息日加班時數核實認定
原先是分三段時間,現在依實際出勤時間核實計算。(例:休息日加班1小時就是1小時的工資)

3.加班時數換補休
加班依勞工意願選擇補休或以1比1換算。補休期限由勞雇雙方協商。期限屆滿或契約終止未休時數,依照工作當日之工資計算標準發給工資。

4.每月加班時數上限
勞資協議與30人數公司備查,單月上限54小時,惟3個月加班上限138小時,採總量管制。

5.輪班/排班制/休息間隔
休息時間11小時,需因工作特性或特殊原因,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商請勞動部公告,經勞雇雙方協商可縮8小時。

業界因應對策
企業策略思維:轉型與布局調整、定價與成本控制、轉型新工作型態
人事勞務優化:工時設計、加班調控、休假、考勤、勞動檢查、工作規則、勞動契約、勞資會議與核備、人事考勤系統
數據與資訊化:數據+OKR+資訊化、新經理人領導

課程問答
Q:
工讀生薪資要如何計算?需要加勞保健保嗎?
A:時薪140元計算,工作未滿3個月原先有健保不用轉移單位,但勞保一定要加,可以保最低的限額,切記要如時加保。但每周工作時間超過5天, 或每周工作12H以上, 視為全職工作,則需加入健保。

Q:若勞工工作具有連續性,無法在工作過程中休息,無法確定會在哪個時間點休息?
A:法令中每四小時休息30分鐘,但因各個產業不同可以做調整,勞動紀錄一般會寫工作時間,中間休息時間由組長或班長視狀況排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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